【職責內容】
美甲師
職責說明:
對顧客提供各種美甲服務。
職位要求:
1、初中或以上學歷,能進行一般的美甲工作;
2、對美甲行業(yè)有濃厚的興趣,有良好的服務意識,工作主動自律,具有良好的衛(wèi)生習慣;
3、有工作經(jīng)驗以及有美甲師相關資質證書者優(yōu)先。
紋繡師
職責說明:為客人提供各種紋繡服務。
職位要求:
1、擅長各項紋繡相關技術,會操作繡眉、紋唇、紋身等,經(jīng)驗豐富。
2、男女不限,氣質形象好。
化妝師
職責說明:
1、負責為顧客化妝,外出為團體演出等化妝造型,處理店長交辦的其他事務。
2、在工作中主動介紹化妝程序,征求顧客意見。
3、負責彩妝銷售,并培訓化妝技巧。
4、通過為顧客提供化妝造型的服務完成銷售目標。
職位要求:
1、工作積極,善于溝通,勤奮好學,有團隊精神。
2、思想時尚前衛(wèi),有一定的靈活設計理念。
3、掌握規(guī)定的化妝技巧,研究化妝方面的發(fā)展趨勢,不斷推陳出新,有培養(yǎng)助手的能力。
4、善于與顧客溝通并主動爭取顧客。